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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陽中的老虎伍茲

台灣碳管理的政策工具

1.減量目標:「205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須較基準年2005年降低50%以上」,這就是總體減量目標。

2.總量管制排放交易:簡稱碳交易。在這個機制之下設定了減量目標,就可以把允許排放量當做一種籌碼(碳權)發放給受管制者,以這些碳權做為標的,可以進行碳交易。


3.效能標準:目前臺灣是當成獎勵工具沒有強制性,在實務上可以對以下幾種形式進行限制,比如每單位產品的排放量、車輛每公里行駛的排放量等,可透過此工具限制生產或消費行為的碳排放,達到排放減量的效果。

4.碳費或碳稅:碳的環境稅費(levy)是實務上用以實現「碳訂價」的一種方式,目標在於將溫室氣體排放對環境造成的損害成本內部化變成公司帳單,促使利害關係人進行決策時能夠將排碳的成本納入考量,進而減少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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